唐山合同诈骗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8731579788

许明-唐山合同诈骗律师照片展示

许明律师
  • 所属律所:

    河北优创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1302202110333282

  • 联系电话:

    18731579788

  • 联系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新苑路60号

您的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合同诈骗

合同无效缔约过失责任是什么 单方撕毁合同违约赔偿问题如何解决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9日 来源:唐山合同诈骗律师
[导读]:   许明律师,唐山合同诈骗律师,现执业于河北优创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

  许明,唐山合同诈骗律师,现执业于河北优创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无效缔约过失责任是什么

合同无效缔约过失是什么

缔约上过失,是指在合同成立前的缔约过程中,因缔约人一方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所具有的过失。

当事人因该过失所承担的,称缔约过失。其构成要件包括:

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是指要约生效后,合同成立之前,缔约双方当事人在磋商时发生的说明、告知、注意等义务。

有过失,即当事人只对自己缔约时的故意或过失负责,缔约上过失属于过失,而非无过失。

有损失,即因缔约过失行为导致相对人信赖利益的损失,信赖利益是缔约相对人因相信合同会有效成立而付出的费用或直接财产的减少。

依传统民法理论,缔约过失包括合同不成立或者无效而使相对人受到了损害承担的赔偿。依《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本条所指的应当返还财产,在理论上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返还财产的依据为权利人的物上请求权,因为,行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该物的原所有权人为该物的所有权人,其享有真正的所有权,依据物上请求权,其可请求返还原物;另一种观点认为,返还财产的依据为不当得利之债,因为,行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原合同当事人之间就转化为一种不当得利关系,依据不当得利之债可行使返还请求权。本条所指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所受的损失,在理论上也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其赔偿损失的依据为缔约过失。因为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必因一方当事人存在违背诚信原则的情事,构成缔约过失的原因。另一种观点认为,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所受的损失不为缔约过失,而为一种独立的损害赔偿。但通常认为,在合同中,只有缔约过失和违约,不存在其他,因此,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不存在违约的问题,故因一方过错而赔偿对方的损失,其依据只能是缔约过失。

本案中,张某作为出卖《兰亭序》正本的合同当事人,明知该《兰亭序》正本不可能存在,却隐瞒真实情况,属于假借订立合同,骗取他人预付款的行为,该行为严重违反诚信原则,因此,除应返还李某已付的20万元预付款外,对李某因订立合同所支出的费用以及其他必要费用,应依法承担赔偿损失。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单方撕毁合同违约赔偿问题如何解决

单方撕毁合同违约赔偿问题如何解决

因买卖合同中并未对买卖双方任何一方单方毁约作出任何承担的规定,因此建议在收取定金的前提下,且卖方同意解除买卖合同的前提下,将扣除定金后的房屋首付款余额无息返还客户;也可要求客户继续履约办理按揭手续,如其拒绝办理,则可以变更付款方式要求其支付余款,如其仍拒绝,则需与您的委托人商量是否采取诉讼手段要求客户继续履约,但在整个过程中,应注意保留好证据。

一;、买卖合同中的违约主要表现在:

一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交或不收货;

二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适当履行。对于这两种违约,如何计算索赔,因为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因此在索赔上,往往各说各的理,现根据两个案例,点评买卖合同违约如何计算赔偿。

二、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赔偿:

在合同中,称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也叫根本违约。在经济合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有两种表现:

一种是卖方不履行:

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如果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是在不断下跌,那么买方就不存在损失赔偿的计算问题。当然,如果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了其他损失或合同订有违约金条款,买方仍可要求赔偿或要求支付违约金。

二是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如果履行地没有市场,难以确定客观的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应当以买方最容易购买替代物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损失额的依据。

三是在计算损失额时,还应考虑各种受害人应节省的费用和应减轻的损失。因为违约发生以后受害人负有减轻损失的义务,如果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就应自行承担这一部分损失,从而应将不合理扩大的损失从损失总额中扣除。

四是假如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将该批货物转卖于他人,并且在该合同签订以后与他人订了转售合同,那么,可以根据转售价与合同之间的差额来计算损失。

另一种是买方拒绝接受货物:

依客观计算方法,应按合同价格与违约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卖方遭受的损失,这一点与卖方不交货的计算方法相同。当然,如果货物价格在不断下跌,一般没有可得利益的损失,就不能以价格来计算损失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