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合同诈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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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明律师
  • 所属律所:

    河北优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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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被取消缔约过失责任由哪个承担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0日 来源:唐山合同诈骗律师
[导读]:   许明律师,唐山合同诈骗律师,现执业于河北优创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

  许明,唐山合同诈骗律师,现执业于河北优创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订单被取消缔约过失责任由哪个承担

今年1月初,“1号店”网站的中国银行贵金属旗舰店销售收藏金条出现超低价金条销售“乌龙”信息,使得消费者迅速作出反应,纷纷下单订购并付款。但原本“商品在下单后1-2天内发出”的承诺却未兑现,消费者等来的是“1号店”的短信通知:因系统问题订购无效,故订单取消,支付金额退回,每张订单100元返利余额作为补偿。但“1号店”这样的短信通知难以说服网购金条的消费者,其中鲁先生等六位消费者将“1号店”告上法庭。“1号店”辩解,被告只是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其只是提供服务,不是卖方;即便是卖方,原告下单行为只构成要约,合同尚未成立;本案发生原因是因“1号店”网站系统升级过程中发生故障,导致已被中国银行因价格标识错误而撤销下架的金条商品错误上架,而引发消费者进行错误订购。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下订单为要约行为,因被告或者旗舰店未作出有效承诺,故该网络购物合同尚未成立。本案中,原告所下订单的交易对象为旗舰店,假设系旗舰店发出的商品信息,则该信息已构成要约邀请,在原告完全按照要约邀请下单即发出要约后,旗舰店又取消订单拒绝承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缔约过失,应当向原告承担缔约过失的。因审理中被告明确表示拒绝向原告披露旗舰店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按照法律规定,旗舰店的缔约过失应由被告先行赔付。审理中被告自认该商品信息系因被告自身系统升级发生故障导致已下架商品以低价格上架,致使原告下单,对此被告未举证证明;即使被告所述属实,被告也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应承担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瑕疵的赔偿。最终,法院综合考量纠纷产生的原因、被告过错的样态、原告付款的数额及其维权的成本和难度等因素,按照社会一般公平观念所能普遍接受的赔偿标准,酌情确定被告应赔偿的数额,对涉及的六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驳回鲁先生等六原告要求被告“1号店”交付实物或者赔偿可得利益损失的诉讼请求;被告“1号店”分别赔偿鲁先生等六原告直接损失2196元至4461元不等。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违约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中国由于实行严格的违约归责原则,采用的学说为四要件说,为

有违约行为;

有损害事实;

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无免责事由。

违约的定义

违约,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合同义务包括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因此,违约是合同当事人不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

违约行为的分类

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双方违约,是指双方当事人分别违反了自己的合同义务。合同法第120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可见,在双方违约情况下,双方的违约不能相互抵销。

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以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为标准,违约行为可作此分类。其主要区别在于,根本违约可构成合同法定解除的理由。

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

实际违约与预期违约。